近日,自然资源部按计划在我国台湾岛以东管辖海域完成了新一轮海洋环境调查。这一年度例行行动,并非孤立事件,而是我国对相关海域行使主权权利、深化近海治理模式的系统性举措之一。从专项调查转向周期性例行调查,标志着管理方式从阶段性应对迈向常态化、精细化治理的新阶段。
从专项到例行:管理常态化的资源基石
过去,相关海域的调查多以解决特定问题的专项形式开展。如今,转变为按计划、按周期开展的例行调查,其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作为国家自然资源的统筹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此举的核心目的在于系统摸清“家底”,为未来的海洋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提供科学、详实的数据支撑。这种常态化管理,本身就是行使管辖权、体现治理存在的实质性行为。
本次调查不仅涵盖了水文、气象、地形等基础领域,更首次将该海域的鸟类和鲸豚类纳入调查范围。这显示出调查工作正从普遍性的基础普查,深入到针对具体物种与生态系统的精查层面。数据的精细化,直接服务于生态环境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具体工作,也为未来立体分层的海洋经济规划——例如水面养殖、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等——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基础。可以预见,此类精查将持续推进,为有序开发提供精准导航。
依法行使权利:专属经济区框架下的主权实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对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及相关的管辖权。台湾岛以东相关海域属于我国专属经济区,我国在此开展的各类活动,包括此次自然资源调查,均是依法行使主权权利的正当之举。这些权利具有排他性,任何其他国家在此区域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征得我国同意。
近期,某些国家试图在专属经济区框架下通过双边安排制造事端,侵犯中方权益。我方此次例行调查,正是在这一法律和实践框架下,以扎实、持续的行动巩固和彰显我国合法权利的有力回应。将台湾岛以东海域全面纳入常态化管理,意味着无论是资源勘探、生态保护还是执法巡查,都将更加系统、规范。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例如海警力量保障作业安全,自然资源部门专注资源生态——共同构筑起有效的治理体系。
系统治理演进:近海模式的内涵深化
从联合演训到海警执法巡查,从交通执法扫测到自然资源例行调查,我国在台湾岛以东海域行使管辖权的方式日益丰富、立体。这共同构成了一个清晰的“近海治理模式”。该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持续、依法、多元的治理行动,将这片海域实实在在地纳入国家日常治理范畴,使其与“台湾海峡”一样,成为我国近海有机组成部分。
这种模式的深化,体现在从单一执法到综合管理,从军事安全到经济社会生态的全覆盖。面对外部可能出现的干扰,我们更需将日常的调查、巡查和保护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每一次安全有序的例行调查,每一份不断累积的生态环境数据,都是对国家海洋权益最坚实的日常化捍卫。未来,这一模式将持续完善,确保每一项海域活动都依法依规,为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固支撑。
常态化管理带来的不仅是数据的积累,更是治理权威与能力的彰显。它向外界明确传递出,中国对其管辖海域有着系统的规划、管理和保护能力与决心。这一切努力,最终都将服务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宏大目标。